密歇根州水利部门经济监管的潜力
下载文件2018年11月7日-作者:Janice A. Beecher,密歇根州立大学政治学系和公共事业研究所BOB体育
本政策简报考虑了密歇根州水务公司经济监管的潜在作用,特别是考虑到基础设施成本和价格的巨大压力,以及随后对效率和公平的担忧,这些都是由底特律广泛的服务中断和弗林特水危机所揭示的。
在美国,由州公共事业或公共服务委员会(PSCs)对私人(投资者)拥有的公用事业进行经济监管被广泛接受。密歇根州PSC监管电力和天然气公用事业(根据1939年pa3)。该委员会宣称的使命是“通过确保密歇根州居民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安全、可靠和可获得的能源和电信服务来保护公众”(www.michigan.gov/mpsc/)。
密歇根州是仅有的六个没有管理水务设施的司法管辖区之一(另外四个是哥伦比亚特区、乔治亚州、明尼苏达州、北达科他州和南达科他州)。国家水务公司经济管理管辖权过去对有限数量的水务公司进行管理,但在1995年有效地“解除了对该部门的管制”。根据密歇根州法律,市政公用事业公司不受州政府的经济监管。
对于关注水质的联邦和州公共卫生和环境法规,负责监督和执行的监管单位是一个单独的水“系统”。公用事业公司可能拥有或操作多个系统。今天,尽管密歇根州的1385个供水系统都受到环境监管,但没有一个受到经济监管,包括费率审查。该监管结构与该州1000多个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相当。表1提供了该州水系统的结构概况,图1提供了系统地图。密歇根州是典型的水工业分散地区,由于发展模式的不同,既有较大的水系,也有许多较小的水系。